遵化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遵审改办〔2018〕6号
遵化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开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有效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和切断利益关联,促进审批提速增效,2016年2月,市审改办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遵政字〔2016〕11号),建立了遵化市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后来市审改办又根据上级有关中介服务事项取消和下放的具体要求,对我市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为确保我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准确性,现将动态调整后的版本公开。截止到目前,确定市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33项,纳入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10项。
各相关部门在本通知印发后10日内,及时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审批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市编委办在编办网络红页予以公布。
附件:遵化市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遵化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附件: 遵化市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计33项) |
||||||||
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备注 |
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遵化市审批局 |
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1号令);《河北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实施办法》(冀政〔2014〕120号) |
项目申请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参照国家计委价格〔1999〕283号、省物价局省计委冀价经费〔2000〕10号文件,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既可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
2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遵化市审批局 |
粮食收购仪器设备检验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第八条、第九条;《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6〕1号)第七条 |
检验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3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遵化市审批局 |
编写节能专项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15条;《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6号);《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第19条;《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冀政办函〔2008〕20号);《唐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细则》唐政办函〔2013〕102号 |
节能专项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4 |
社会团体成立 |
遵化市审批局 |
出具验资报告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一条 |
验资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5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
遵化市审批局 |
出具验资报告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 |
验资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遵化市审批局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备注 |
6 |
取水许可审批 |
遵化市审批局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既可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
7 |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
遵化市审批局 |
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既可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
8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水务局 |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既可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
9 |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林业局[使用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林地以外的其他林地,按照林地类型划分,使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下(不含5公顷),其他类型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下(不含10公顷)] |
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林地现状调查表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七条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林地现状调查表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既可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
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备注 |
10 |
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 |
林业局负责组档、初审,最终权限在省厅以上 |
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林地现状调查表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七条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林地现状调查表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既可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
11 |
民办学校设立 |
遵化市审批局 |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有效证明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第十二条第三款 |
《验资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12 |
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 |
人民防空管理办公室(政府办挂牌) |
人防施工图审查 |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人防[2009]282号) |
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施工图审查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冀价经费(2011)10号 |
|
13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环保遵化分局 |
评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国家计委、环保总局计价格[2002]125号 |
|
14 |
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 |
环保遵化分局 |
服务性环境监测 |
《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11月12日省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4年12月4日以河北省政府令公布)第五条 |
环境监测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环保遵化分局 |
排污许可技术服务 |
《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11月12日省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4年12月4日以河北省政府令公布)第五条 |
排放污染物技术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既可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
||
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备注 |
15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国土资源局 |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42令第十四条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3.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42号令第九条(第三款)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方案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
4.编制地灾评估报告 |
国土资源部42号令 第七条(第四款) |
地灾评估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
16 |
小型储量规模非金属矿产资源采矿权登记 |
国土资源局 |
地质勘查报告或者资料编制 |
《河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
地质勘查报告或储量核实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既可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 第十二条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五条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编制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报告 |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第四条 |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五条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
开发利用方案审查 |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 |
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
探矿权申请登记材料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
探矿权申请材料由探矿权申请人和受委托开展勘查工作的技术单位共同编织。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
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备注 |
17 |
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 |
国土资源局 |
编制地灾评估报告 |
国土资源部42号令 第七条(第四款) |
地灾评估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18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 |
国土资源局 |
土地价格评估 |
1、《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2、《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3、《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 |
土地估价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19 |
锅炉(除电站锅炉外)使用登记 |
质量技术监督局 |
安装监督检验、安全阀校验、压力表检定 |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
安装监检报告、安全阀校验报告、压力表检定证书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收费依据:《关于修订<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收费办法>的通知》冀价行费字([1998]第297号)、唐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协议收费、《关于调整我省计量检定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8]62号) |
|
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备注 |
20 |
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 |
质量技术监督局 |
安全阀校验、压力表检定 |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
安全阀校验报告、压力表检定证书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收费依据:《关于修订<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收费办法>的通知》(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文件冀价行费字[1998]第297号)、《关于调整我省计量检定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8]62号) |
|
21 |
工业压力管道使用登记 |
质量技术监督局 |
安装监督检验或全面检验 |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
安装监检报告或全面检验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收费依据:《关于修订<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收费办法>的通知》(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文件冀价行费字[1998]第297号)、各检验机构:协议收费 |
|
22 |
气瓶(除车用气瓶外)使用登记 |
质量技术监督局 |
定期检验(已经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 |
《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
定期检验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收费依据:《关于修订<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收费办法>的通知》(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文件冀价行费字[1998]第297号) |
|
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备注 |
23 |
起重机械(工地起重机械除外)使用登记 |
质量技术监督局 |
安装监督检验或定期检验 |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
安装监督检验报告或定期检验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收费依据:《关于公布<河北省劳动卫生监察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试行)>的通知》 |
|
24 |
电梯使用登记 |
质量技术监督局 |
安装监督检验或定期检验 |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
安装监督检验报告或定期检验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收费依据:《关于公布<河北省劳动卫生监察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试行)>的通知》 |
|
25 |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 |
质量技术监督局 |
检验 |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
检验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收费依据:《关于公布<河北省劳动卫生监察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试行)>的通知》 |
|
26 |
城市排水许可 |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排水许可技术检测(排水水质、水量检测) |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2号)第九条(四)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 |
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27 |
燃气企业经营许可、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维修企业资质审批 |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1、验资 |
《河北省燃气管理办法》《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 |
验资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2、安全评价 |
《河北省燃气管理办法》 |
安全评价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
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备注 |
28 |
市政、园林、公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8号第4条)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29 |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设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条、五十一条;《唐山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五十五条 |
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施工图设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条、五十一条;《唐山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五十五条 |
施工图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施工图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条、五十一条;《唐山市城乡规划条例》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五十五条 |
施工图审查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
30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设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唐山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 |
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施工图设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唐山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 |
施工图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施工图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唐山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 |
施工图审查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
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备注 |
31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使用拟选址用地,对城市安全、周边环境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编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唐山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
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空区地基稳定性评价、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核准类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
项目申请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
32 |
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 |
遵化市审批局 |
安全条件评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45号)第八条 |
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安全设施设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45号)第十五条。 |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
33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遵化市审批局 |
安全评价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55号)第八条 |
安全评价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遵化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