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遵发改审核字[2017]150号 |
项目名称: |
遵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
审批类别: |
普通 |
许可内容: |
项目总占地面积75.68亩(以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准)。总建筑面积30301.7平方米(实际建设规模以最终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主要建设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日处理垃圾规模为600t/d,采用往复式炉排焚烧炉,设两条日处理能力为300t/d的焚烧-烟气净化线及2台6MW汽轮发电机组,其中一期先建设一条300t/d的焚烧—烟气净化线+1台6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焚烧主厂房土建部分一次性建设,预留二期设备安装条件。年发电量(设计点)0.7504×108kW·h,年售电量(设计点)0.5958×108kW·h,厂用电率(设计点)20.6%。项目总投资为29120.62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900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遵化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281MA08G2P490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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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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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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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
120105197608074232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马剑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7-09-28 |
许可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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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机关: |
遵化市发展改革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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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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