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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

发布时间: 2018-04-19 21:29:00

遵化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关于开展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征缴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唐政发〔2016〕2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在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唐人社字〔2017〕10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认证工作的通知》(唐人社字〔2017〕104号)文件要求,确保我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顺利完成,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城乡居民医保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重点推进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应用、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8%以上。

二、参保范围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覆盖范围外所有户籍在我市的城乡居民,均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已办理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非本市户籍的各类学生,已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的配偶和未在校子女,均可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

(一)每年10月至11月为年度征缴期,参保居民应在每年度征缴期内办理下一年度参保缴费手续;

(二)每年2月为补缴期,未能在年度征缴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居民,可在补缴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三)出生180天内的新生儿和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人员,可随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三、缴费标准

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金额和财政补贴标准按2017年度筹资标准执行(个人缴费金额每人每年/180元)。

四、参保缴费方式

1、建设银行网点缴费。2017年度所有建行成功缴费的城乡居民可直接按要求扫码缴费,首次建行缴费人员按要求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居委会登记,登记成功,次日可在每个网点或手机关注建行缴费平台。

2、代办机构代收。25个乡镇所属各村委会以现金形式代收,收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存入建设银行财政专户。

各乡镇、街道办的劳动保障站将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存档,以备核查。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28日—10月8 日)

。各乡镇、街道办对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要进行周密部署,严格落实目标及任务。要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掀起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高潮,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10月9日起,各乡镇、街道办为城乡居民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村委会收缴工作人员还需按照相关规定,为续保家庭在《河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证》上及时填写缴费记录,为新参保家庭办理《河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证》。各村缴费结束,要在本村进行公示。审核无误后,于2017年 11月10 日前将《参保人员花名册》和《遵化市2018年度参保居民登记表》交到乡镇劳动保障站进行人员信息录入,各劳动保障站要在2017年 11月20 日-2017年11月30日,按规定时限准备相关材料到医保中心缴费到账。

(三)补缴阶段(2018年2月1日—2月22日)。

各乡镇、街道办于2018年2月 1日—2月22日为集中征缴期内未参保缴费的居民办理补缴手续,并于2018年2月23日—28日,将《缴费通知单》、《补缴人员花名册》和相关资料按要求进行规范整理后,上报市医保中心。

六、工作要求

(一)细化责任,加强领导

。各乡镇、街道办要切实把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做为当前重点工作,统筹协调工作进度,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排出日程表,分解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全力推进征缴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二)统筹安排,加强宣传。

要进一步加大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微信等各种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政策、解读政策,确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深入人心,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

(三)协作配合,加强督导。

医保中心各分包主任要对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进行督导和监督,全面掌握征缴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严格把关、应缴尽缴。

各乡镇、街道办对申报资料要认真审核,民政局、残联、老干部局对全市困难对象(特困供养、低保供养、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1-2级重度残疾人、老干部遗属等)的参保信息进行审查,做到要件齐备、信息无误。要按照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把提升参保率做为今年的工作重点,最大限度的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

(五)实时监控,确保安全

。各乡镇、街道办要做好城乡居民医保资金的安全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缴费业务,严格按照规定把征收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存到财政专户,确保收取的医保费及时入账,杜绝贪污、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