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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机制 综合施策

遵化市财税收入实现持续增长

发布时间: 2017-10-26 23:22:35

今年以来,遵化市委、市政府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实现了财税收入的强势复苏。截至9月底,全市公财收入累计完成9.51亿元,同比增长29.5%,连续7个月增速保持在20%以上,增速在唐山市14个县(市)区连续7个月保持第1位。

一、改革财税工作体制,通过建机制保增收。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全年公财收入任务,按照收入总量在唐山市排名前进3位的硬性目标,对原有财税体制进行大幅度改革,并逐步探索建立了4项工作机制。一是激励奖惩机制。在三个方面制定并落实奖惩措施:在税收收入方面,对乡镇财税体制进行调整,不再保留市本级收入,并根据各乡镇前2年的平均收支水平,综合研判各种增减收因素,科学精准下达各乡镇全年财税收入任务;进一步加大超收奖励比例,最大限度地体现“多收多得、多超多用”,今年前两个季度累计为14个乡镇发放超收奖励1766.44万元。在非税收入方面,按照“以收定支、超收自用”的原则,科学制定各单位全年非税收入任务,超收的用于补充本单位工作经费;短收的等比例扣减公用经费。在争取上级资金方面,以上一年度争取上级资金数额为基数,“谁争谁用、多争多用、绝不截留”,争的多、奖的多,年终目标考核加分多。同时,借鉴南方地区成功经验,成立项目研报中心,精深研究上级政策,谋划包装项目,积极争取更多资金支持。截至9月底,全市已累计争取上级资金11.74亿元,有效缓解了本级财力支出压力。二是权责统一机制。在科学精准预算的基础上,将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预算内支出审批权限下放到各位副市长,财政每月将各位领导分管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可支出情况报给各位市长,各位副市长根据分管单位收支情况,合理调控支出审批,做到权责统一。三是定期分层调度机制。每周,由财政局牵头,组织国税局、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召开碰头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沟通有关具体事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每半个月,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召集国地财主要负责同志,对收入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找出短收的漏洞和增收的途径,确保应收尽收;每月,由市长组织召开一次财税收入调度会议,听取各乡镇、各部门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和争取上级资金情况汇报,传导压力、督促工作、提出要求。四是公开晒绩机制。每月,将各乡镇、各部门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和争取上级资金情况及排名,在全市副县级以上领导和所有科级单位范围内进行通报;每季度,将上述三项指标完成情况,在市电视台、葵花朵朵等媒体进行公开排名晒绩,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二、深入开展综合治税,通过强管理保增收。制定出台《2017年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和整顿税收秩序,挖掘税源潜力,创新征管机制,形成信息支撑、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税新格局。一是开展房地产行业税收治理专项行动。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每月采集并向税务部门报送涉税信息,经过与房地产企业申报纳税进行比对分析,查找税收疑点;对已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督促房地产企业及时进行清算并足额缴纳税款。二是开展小规模纳税人和“双定户”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小规模纳税人和“双定户”的动态管理,该纳入的纳入,该提标的提标,该升级的升级,切实增加税收收入。同时,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做法,在唐山市各县(市)区中率先开展了发票摇奖活动。截至9月底,该市共成功举行了5次开奖活动,共录入有效发票22.5万张、总金额8100多万元,无论是录入发票数量还是总金额,在国内开展发票摇奖活动的县(市)区中名列前茅,推动了税收征管的规范化管理。三是开展“以电控税”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以电控税”系统,税务部门按月向供电公司采集企业用电信息,供电公司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加强企业用电情况巡查,对电量收入比对异常的的企业进行核查,严厉打击通过借电、偷电、农用电转接工业用电等偷漏税行为,最大限度避免税款流失。

三、规范重点税种管理,通过挖潜力保增收。紧盯重点税种的征收管理,税收征管逐步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收功夫税、收辛苦税,不仅“抱西瓜”,还要“捡芝麻”,努力增加财税收入。为切实摸清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税源底数,动员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从3月份开始,利用3个多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涉税经营性土地调查摸底工作。经汇总,全市共测量1.34万户,每年可形成城镇土地使用税有效税收1.13亿元,比2016年实际纳税额增长46%。开展契税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精简程序,加大推进“两证”办理力度,确保足额缴纳各项税收。今年以来,累计入库契税3600多万元。加强车船税征管,在原有征管工作基础上,与市内2家车辆检测机构签订委托代征协议,避免了税款流失。同时,对辖区内车船税代收代缴的保险企业进行重点清查,严厉打击外地来该市私自引税、扰乱保险市场的行为,努力增加地方收入。

四、加强税务系统建设,通过转作风保增收。结合“一问责、八清理”和治理基层“微腐败”活动,持续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努力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纳税环境。一是实行股级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制度。将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的股级干部、任职满3年的一般工作人员全部纳入轮岗交流的范围,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3个单位共对符合条件的20多名股级干部、90多名一般工作人员进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实行征税管理方式改革。为有效降低税管人员的执法风险,最大限度实现应收尽收,探索实施由原来的管户制改为管事制,有效减少人情税、关系税,促进财税增收。三是实行国地税联合办税。整合国地税资源,成立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进一步形成管理合力,实现了一窗受理、两税通办,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征收成本,方便了纳税人,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全国百佳国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单位之一(全省共4家,唐山仅遵化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