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强化乡镇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监督,着力抓好对村“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土地承包、公益工程招标等方面的监督。
二是强化村党支部对村委会的监督。实行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协商基础上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切实保障村党支部的领导地位,加强村党支部对村委会的监督。
三是强化镇纪检部门对村干部的监督。镇纪检监察部门负起责任,不定期地对村领导班子效能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效能监督机制建设的落实,对领导班子成员中不讲效能、不履行职责、不勤政、不廉洁的工作作风,进行严肃整改,确保领导班子效能建设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