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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18-04-24 16:05:27

机构设置

遵化市行政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业务科、督查科、招投标服务科、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办公室。

职能

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唐政办[2006]7号)文件,确定遵化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指导、协调“中心”各窗口办理行政审批或公共行政服务工作;

2、为各进驻部门及窗口在“中心”的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3、组织协调各进驻部门及窗口联合审批事项,跟踪重点审批事项的运行情况;

4、组织开展“中心”工作人员相关培训;

5、制定“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6、负责“中心”工作人员的考勤、考核和年终考评;

7、监督检查“中心”工作人员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8、负责受理申办者的投诉、举报以及调查处理工作;

9、承办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