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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18-04-25 16:07:44

2010年9月,根据遵办字(2010)50号文件,组建城乡规划局,列入政府工作部门。2010年11月,根据《遵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遵政办(2010)33号文件,设立遵化市城乡规划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有关城乡规划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和规定,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受市政府委托,负责组织编制城乡总体规划及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城市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负责指导镇乡的规划编制工作;参与国土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编制;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城市及各镇乡各项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城乡建设的规划批后管理,对已批项目实施跟踪管理;负责城乡规划委员会的会议组织及其他日常工作;负责本市规划测绘行业成果质量监督及测绘标志的管理工作;负责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010年11月,遵化市城乡规划局下设办公室、城乡规划科、城乡规划行政审批科(法规科)3个科室。遵化市城乡规划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职数3名。2011年2月,根据遵机编字(2011)11号文件,成立城乡规划编研中心,为股级全额事业单位,隶属城乡规划局。设全额事业编制19名,设主任1名。到2011年2月,遵化市城乡规划局下设办公室、城乡规划科、城乡规划行政审批科(法规科)3个科室和城乡规划编研中心1个事业单位,行政编制7名,全额事业编制1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