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副市长:梁辉
负责农业(包括市财政局负责的农业开发和市发改局负责的农业区划工作)、农村、水利、供销、移民、民政、民族宗教、气象、民兵武装与涉军、引滦工程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农业办公室、市农业畜牧水产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供销合作社、市民政局(含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气象局、东陵林场、市农广校。
负责与武装部、残联、老促会、老科协的工作联系。
联系引滦工程黎河管理处。